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杂志 贠天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孙学工在出席峰会时就国家发改委牵头推动的绿色企业债的政策与市场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与市场相结合,需要从政府或者金融工具监管的角度为其提供一些特别的支持政策。从国家发改委牵头推动的绿色企业债来看,很多方面体现了监管支持的政策趋向。
孙学工介绍,首先,在发行额度方面,绿色企业债的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比例可以达到80%,而一般企业债要求是60%,所以是提高了20个百分点,这是比较明显的支持态度。在发行条件上,企业债占企业净资产的比重限制也适当放宽。在发行期限上,因为一些绿色项目的项目投资周期、回报周期比较长,所以允许根据项目周期来合理设置债券的发行期限。在偿付方式上,可以根据项目现金流情况,对外收益情况,灵活的设置偿付方式。在资金运用方面,对绿色债券更加灵活。绿色债券发债资金应用于发行主体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的比重可以到50%,一般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比例只有20%。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高级顾问、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博士在出席峰会时介绍,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将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纳入了中期借贷便利(MLF)和抵押补充贷款(PSC)等货币政策合格担保品范围。也就是说作为银行,只要企业有合格的绿色债券和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就可以用其作为担保品到银行借贷较低利息资金,从而支持新的绿色的项目。
据悉,此次峰会由国际绿色经济协会主办的,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支持,来自“政、产、学、研、资”界的300余人出席会议。除主论坛外,峰会还就“工业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与“文冠果绿色产业集群”两项专题,开展“工业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与绿色金融专题会议”与“文冠果绿色产业集群与绿色金融专题会议”。讨论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模式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