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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味鸭掌不合格 春江食品被通报并罚款 此前已多次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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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奶茶咖啡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据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8日发布的公告,春江食品因食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并进行处罚。

(来源: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春江食品主营春江鸭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成立于2004年,经营范围包括畜禽屠宰(不含生猪);水产品、肉食品、羽绒加工等。

因食品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被通报并处罚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抽检的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购物广场经营的标称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鸭掌(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294930026,规格:30g/袋,生产日期:2020-09-08),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减轻违法行为危害的后果,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58.4元;2.罚款11000元。

实际上,春江食品并不是第一次出现食品不合格的情况,而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2020年,春江食品就因食品违法行为被罚款5000元。

2020年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50期)显示,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鸭掌”(生产日期/批号:2020-5-13、规格:100克/袋、商标:春江),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2021年3月,南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情况中,春江食品也榜上有名。

(来源:南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此外,还有消费者投诉在知名的带货直播间中购买春江食品去骨鸭掌,在吃到第三包的时候吃出了白毛,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认为推广人和春江食品都应该对此进行负责。

然而,春江食品早在几年前的时候就已经因食品安全等问题被进行了处罚,2016年,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被行政处罚;2015年因未批先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行政处罚。

(来源:天眼查App)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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