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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关于申报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区级建设财力项目库及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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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局,街镇(园区),区属国有公司:

根据8月14日松江区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库,以及各类规划编制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范围

(一)列入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的条件范围

请各项目单位根据《松江区区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沪松府〔2018〕19号)文件规定,依据资金需求与项目进度尽量匹配原则,按以下条件范围分类申报:

1、续建项目。指2018年底完成招投标进场,或已经开工但未竣工的项目,资金需求根据项目预计建设进度申报。

2、新建项目。指2018年底前可以完成工可批复,且2019年底前可新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需求根据项目的前期费用、开工首付款和预计建设资金合理申报。

3、预备项目。指2018年底前可以完成项建批复,且2019年可以开展工可审批及后续报建手续的项目。资金需求以满足项目启动阶段的需要为主。

4、已竣工未决算项目。指2018年底前竣工并进入项目竣工决算程序的项目,包括2018年投资计划中的已竣工未决算项目2018年不能完成决算程序的项目。资金需求按当年完成决算程序的需求申报。

5、国家、市重大工程需区级建设财力配套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按“先上级、后本级”的原则,合理安排下年度项目的区级资金需求。

(二)列入区级建设财力项目库项目的条件范围

今年,将结合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十三五”中期评估和项目管理新要求,拟对原有项目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调整。本次申报初步以2020年底为限,请各项目单位按以下五个方面条件范围,对原库内项目进行梳理,并重新申报;符合条件但不是库内项目的,也可以补报;对不符合条件或到2020年无法实施的原库内项目,通过梳理先行剔除。五个方面条件分别是:

1、纳入区“十三五”规划,但目前尚未实施的项目。

2、列为市级(含市职能部门)计划和考核的项目。

3、符合审批通过的专项规划、发展建设规划的项目。

4、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并经区相关决策程序通过,拟近期启动前期工作的项目。

5、其他决策程序认定需要实施的项目。

(三)列入明年各类规划编制计划的条件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明年将对各单位的各类规划年度预算,按“先报后审、区级统筹”的办法,由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规土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各类规划编制计划统一进行审核,实施统筹管理。请各单位按以下四个方面条件,申报符合条件需要使用区财政年度预算资金,并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的规划计划。

1、市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明确需要区职能部门编制的规划。

2、区委、区政府针对区域发展和工作决策需要,通过相关决策程序要求编制的规划。

3、各职能部门根据行业工作需要,或解决实际问题需要,认为有必要编制的各类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

4、通过其他决策程序需要编制的规划

二、申报的工作要求

1、要切实提高政府投资计划申报的准确率。(1)要防止错报或漏报项目。凡是有政府财力投资的项目必须纳入计划,包括区级财力直接投资或采取资本金注入、补贴的项目。(2)要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尽量保证资金安排与项目进度具备一定的匹配度,对有国家或市级补贴资金的项目,先行安排补贴资金。(3)要确保项目能够实际推进。一些不成熟、有问题、难推进的项目,原则上不宜列入年度计划。(4)要做到项目安排有所侧重。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区分项目的轻重缓急,切实侧重民生项目和重点工作。

2、要切实注重项目库项目和规划编制的遴选明年,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的管理,凡要实施不在项目库内的项目,必须先行履行入库程序。因此,请各项目单位要严格对照入库的条件范围申报项目,对不符合条件但按有关方面要求仍要实施的项目,请抓紧做好前期条件的准备工作。对各类规划编制的申报,要切实坚持绩效考量,克服规划编制的任务观念,避免出现无效规划的问题;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各类规划编制的系统性,避免所编制的规划上下缺乏衔接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针对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确定要编制的规划任务。

3、要切实树立计划申报工作的严谨理念。请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本单位的计划申报工作准确、有序的推进和落实;要切实做好申报列入明年计划实施的项目、资金的安排、编制的规划的论证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匹配资料齐全;要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领导意见,及时知晓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期间,发改委将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按“两上两下”程序进行复核和确认,还要请第三方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申报的规划编制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切实把好前期的申报关。

三、 申报的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在上报表格和材料上加盖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按申报的条件范围附相关材料文件。

2、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步进行上报。电子文档Email地址为:49065696@qq.com。书面文本材料报区发改委投资管理科,区政府1号楼710室。待松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后,请各单位把本次申报的项目库及年度计划项目信息统一录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4、附表可在http://sjfgw.songjiang.gov.cn(松江区发改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5、联系人:投资管理科            陆延伟       电话:37739152

                                                 余永丰      电话:37735722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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