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2〕225号)、《宁夏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企)发〔2012〕833号)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国家、自治区相关科技计划支持需要银行贷款或有融资需求的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项目。国家高新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企业或大学生、科技人员自带科技成果领办创办企业实施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性强;拥有作为申报项目依托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或与大学、科研机构及其他省区各类机构合作,将科技成果在申报企业内转移转化。
(二)企业申报的项目已完成研究开发,技术成熟度高,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较大。项目集成度高,资金需求大,市场前景明朗的在研项目,也可纳入申报范围。
(三)企业申报的项目实施后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
(五)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提交材料
1.《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征集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4.项目若已获得科技成果鉴定、专利或国家地方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请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产品性能优越性等的佐证材料。
四、征集方式和时间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对接”入库的方式。本次项目征集包括线下征集和线上填报两部分。线下征集过程中,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编入融资需求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市县科技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政务大厅科技厅窗口,并提交电子版至nxkjjr@163.com。同时,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组织申报企业通过宁夏科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间另行通知,有关具体事宜请登录宁夏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看。
联系人:杨 阳,0951-6087036
自治区政务大厅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附件:1. 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汇总表
2.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征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