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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出台新政助力就业创业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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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宜春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给想要就业创业的人士带来了不少福利。

  信誉良好网商可享受创业贷款

  《实施意见》大力鼓励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就业创业。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制造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领域实现创业创新,经工商登记注册、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免费求职指导、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贷款等扶持政策;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制认证、稳定经营三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实施意见》指出,对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企业要依法为其办理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建设“网上社保”,提升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在校生、农村贫困劳动力可享受创业补贴

  《实施意见》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范围扩大为在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领取《就业创业证》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行政区域内新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在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本地户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特别是基层就业

  《实施意见》明确,要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继续实施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补贴及职称评审等各项优惠政策。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健全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鼓励高端人才来宜创业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大力度吸引高端人才来宜就业创业创新。通过细化人才引进政策、拓宽引才渠道、建立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融合互动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在有高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单位成立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并根据其工作室发挥作用给予2~5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猎头等活动。

  鼓励海内外宜春籍优秀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企业家通过总部回迁、项目迁移、资金回流、技术回乡、设立返乡创业联盟等方式回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在宜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额度100万元,小微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促进留学来宜人员就业创业,并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积极筹建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实施意见》鼓励各地政府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一个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省级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条件成熟可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入驻产业园的机构可享受房租减免、水电补助等优惠政策,同时可享受地方招商引资和财政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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