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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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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智慧城市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全面推进嘉定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及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嘉科合〔2017〕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模式创新、特色突出、便民惠民为出发点,重点关注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村庄、智慧新城等领域,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打造智慧城市示范应用,建立长效运营机制,促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促进形成良好的智慧城市发展环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2、申报单位需无异常经营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无违纪违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三年之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

三、项目要求

1、项目范围: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示范项目范围可参见《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2、对各领域智慧城市示范应用项目,原则上实行事中或事后补贴,所申报项目应处于在建或已建阶段;对于符合区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项目,可实行事前补贴;所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以内,完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2月。

3、每单位原则上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对于已获本区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若项目单位曾获得过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扶持,且获扶持项目尚未通过验收,则不可再同时申报本年度智慧城市示范项目。

四、支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嘉科合〔2017〕2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额度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材料

1、 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 2018年度嘉定智慧城市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

3、其他可以辅助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专利、合同等);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函(附件4);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叁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请直接下载通知附件中的项目申报材料,根据要求填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嘉定区科委联系人处;

2、项目申报单位通过邮件提交电子版材料后,请按照顺序整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采用胶装装订的方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报送至嘉定创新创业大厦;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三)项目受理方式

1、电子版申报材料

受理邮箱:   jinge@jiading.gov.cn;

受理时间:  2018年2月5日-3月9日;

2、纸质版申报材料

受理地址:嘉定区平城路1055号嘉定创新创业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00;

3、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   嘉定区科委信息化推进科

张小平,金戈;

联系电话:   69989389。

(2) 纸质材料递交: 嘉定区科技创新中心  

杜在仙

联系电话:    59520686,59962111*6103。

 

附件1:《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2018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申报书》;

附件3:《2018年度嘉定智慧城市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附件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嘉定区智慧城市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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