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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情况、经验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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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 2017-09-25 18:30 抢发第一评

 一、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2017年应届毕业生共5697名,截止2017年8月31日,已就业1237人,(其中单位就业970人,自主就业219人,公益性岗位安置8人,自主创业11人,特殊形式就业29人。)应征入伍3人,升学40人,出国5人,正在求职4412人。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情况。全市“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624人,新增发放贷款6099万元,其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共扶持大学生创业355人,发放贷款3409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大学生创业269人,发放贷款2690万元。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共扶持6个项目,具体为:无偿资助3人,场租补贴3人,共扶持资金9万元,带动就业71人。

 二、具体措施

 (一)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编制了《保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30问》,并在保山日报、保山广播电视台、保山人社网、保山就业网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刊播;共刊播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60余期;组织就业工作同志做客保山广播电台,用直播的方式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与高校毕业生互动,现场解答高校毕业生提出的问题;深入乡镇、村(社区)走访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群体,了解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宣传和指导;在保山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上对高校毕业生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宣传解答。

 (二)组织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三)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四)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五)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六)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七)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八)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九)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对大学生的扶持力度。年初将全市扶持自主创业9899人(户)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至各县(市、区),1月召开全市重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创业工作,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模式,大力引导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以《关于下达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保人社联〔2017〕11号)文件为指导,有效推进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宣传力度和扶持力度,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十)简化流程,切实落实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自云岭大学生项目实施以来,全市积极宣传,严格审核,对有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确保政策落实。截止2016年底通过市级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后,共扶持140个项目,具体为:无偿资助35人,场租补贴93人,网店补贴8人,二次贷款贴息3人。从2017年1月起,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评审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按项目申请事项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审核,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并确定资助金额,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简化流程,加快评审进度,有效推进工作。

 (十一)政策宣传进校园,加强创业扶持服务。7月正值高校大学生毕业高峰期,为更好指导毕业生创业,认清就业形势,转变“等一等”“看一看”的老就业观念,在保山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宣传活动,向已毕业未就业、应届毕业及在校大学生宣传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使高校毕业生不等不靠,自主创业,努力提升大学生创业扶持比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二)部门联动,协同推进。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各有关单位发挥职能,综合施策,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定期通报进度,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树立创业成功典型事迹,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十三)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依托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平台,发布政策法规与服务指南,逐步实现服务对象足不出村(户)快速获取信息,轻松办理业务;运用微信、手机APP等平台,多渠道、点对点发布和推送就业信息,打造便捷高效的云保“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高校毕业生树立新型择业观有差距。多数未就业的大学生没有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没有转变就业观念,认为只有吃财政饭才是真正的就业,不愿选择进入企业就业,而是选择继续读研和复习备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少数毕业生选择进入企业就业,但也只是把进入企业就业作为过渡,一旦有机会还要参加各种政府部门组织的考试,导致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就业不稳定,造成了历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积压,增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压力。

 (二)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匹配不紧密。受传统教育的影响,目前部分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学生所学专业难以与现代企业人才需求结合,高校毕业生技能实践锻炼不足,存在眼高手低的现象,进入企业后很难适应企业岗位需求,企业招聘技术岗位多倾向招聘职校毕业学生。

 (三)供需双方矛盾突出。一方面由于高校扩招,高校毕业生呈逐年递增趋势,另一方面,由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减员增效、政府部门精简机构、事业单位聘任制改革等原因,传统的毕业生就业渠道容量减少,随着城镇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待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造成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毕业生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

 (四)扶持大学生创业比例仍然偏低,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截止8月31日,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04人,大学生仅有624人,占8.09%。与省要求的不低于10%相差1.91个百分点;

 (五)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宣传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效果还不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履行职责,推动工作开展。依托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切实增强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发挥部门职能,认真分析研究,综合施策,形成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高质量的创业帮扶服务。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提高大学生创业扶持比例。加强创业政策及创业扶持措施的宣传,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提高大学生创业扶持的比例。

 (三)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纳入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政策扶持范围,优化工作流程,主动与承办部门对接,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升扶持项目的质量,确保政策落在实处。

 (四)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央、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文件精神,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和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见习基地抓好工作的落实。

 (五)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情况,协调解决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对就业见习基地的跟踪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见习基地的运转和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情况,使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就业见习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保山市就业局 罗加祥 李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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