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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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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03-11 09:46 抢发第一评

宁科协〔 2020 〕 17 号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江北新区科协,各区科协,各企事业(园区)科协:

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 2020 〕 20 号),现将南京市科协推荐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可推荐 2020 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候选人不超过 1名。申请人须为我市从事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要突出在南京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创业、创优及科学普及中做出积极贡献以及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有担当、敢冲锋、做出贡献、取得成绩的青年科技人才,可优先推荐。推荐要坚持德才兼备,突出政治表现和科研道德评价,推荐人选不得有违法违纪、严重违背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等不良记录。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2 .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会员;

3 .年龄在 35 周岁以内( 1985 年 6 月 30 日 以后出生)、副高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国籍青年科技工作者;

4 .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5 .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6 .未曾入选过本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

二、托举工程按照个人申报、组织审核、评审公示、立项实施的程序进行。请符合培养对象条件的候选人填报《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材料内容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应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报送材料:《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电子稿及纸质稿 2份、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保密审查证明 1 份、佐证附件材料 1 份(可装订成册)。请于 3 月 20日前 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科协组宣部,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协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按要求向省科协推荐和组织网络填报。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程序把关,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已通过其他渠道推荐到省科协的候选人,请不要再通过市科协重复推荐。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 43-2 号台城大厦 3 楼 329 室

邮 编: 210008

联 系 人:胡建强

联系电话: 57723635

电子邮箱: njkxzxb@163.com

附    件: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2020版)

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 年3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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