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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2920
政和通 2023-06-15 10:32 抢发第一评
工企业函〔202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提升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质量和水平,现组织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征集目标

以求实求新、提质增效为导向,广泛征集并推介一批优质服务产品,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标准创新探索,增强精准服务供给,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使用。

(二)征集范围

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共性、关键和典型需求,重点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数字化转型、科技成果转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市场开拓、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服务领域,择优推荐一批质优价优、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产品。

(三)征集要求

1.突出专精特新属性。重点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

2.突出小快轻准属性。具备小额投入、快速部署、轻量应用、精准见效的特点特征。

3.突出效益优先属性。既往服务业绩出色,为服务对象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成效。

4.突出优惠公益属性。须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属服务,如量身定制、专享权益和专属增值服务。

5.突出区域覆盖属性。服务范围须覆盖全国或至少一个省份,便于广大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服务。

如发现服务商存在失信、违法等情形,服务产品如存在虚假宣传、强制使用、不合理收费等情况的,一律不得入选。

二、申报方式

本次服务产品征集遵循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地区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情况,统一组织报送优质服务产品,每个方向不超过2个。二是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家可单独推荐1项服务产品,报所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一并推荐,不计入省级推荐数量限制。三是服务机构自荐,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自行组织开展。

推荐的服务产品将组织专家按统一标准综合评价,遴选结果拟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发布并通过线上宣传推介,同时邀请部分服务商在大会期间现场展示和对接。服务产品名录为动态调整,2022年入选的服务产品可再次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拟推荐的服务机构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链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子模块“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填写服务产品信息表(附件1),并填写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3年6月23日前一并发送至zjtxservice2023@163.com,纸质版请通过EMS邮寄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附件:1.服务产品信息表

          2.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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