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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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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将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按不超过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10%至20%予以补助;对经认定为国际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的,按不超过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10%追加奖励。本项对同一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一、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3、具有装备设计制造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具有专业且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

申请装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市工业转型升级要求,能够实现量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2、产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设计与制造技术等方面具有标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进,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

3、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经法定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针对装备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5、经专业查新机构针对性能突破等进行查新,查新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6、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其中企业标准应按要求备案;

7、经用户单位验证,并出具使用报告,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8、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9、国家和省产业链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等项目的研发成果可优先予以认定;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二、注意事项

苏锡常首台(套)项目与江苏省首台(套)项目认定申报工作,采取合并申报方式进行,由各设区市进行初选,择优推荐到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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