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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报指南,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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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比目镜平台

申报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8日

受理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加强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和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作用,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为建筑工程项目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二、征集时间

自发文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三、征集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装、检测等相关安全生产领域。

四、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专家工作;

(二)熟悉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有较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实际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级以上相关技术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安全相关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能够接受工作委派,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勘察、事故原因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申报专业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等)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六、征集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申报材料至电子邮箱:51170286@qq.com;

(二)组织审核。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审核,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入库名单;

(三)公示确定。对拟入库名单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专家聘任证书,纳入“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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