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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开展2022年县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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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安吉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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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农〔2016〕167号)、《湖州市众创田园(星创天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湖市科发农〔2018〕2号)和《安吉县星创天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科〔2021〕4号)精神,深入开展“科技富农”系列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放空间,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

二、申报条件

按《安吉县星创天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安科〔2021〕4号)规定的条件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安吉县星创天地备案申请书》(附件1)和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申请;各乡镇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县科技局农社处,电子版同时上报。县科技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申报的星创天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符合条件的印发正式文件给予备案。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张先生:1862026425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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