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关于申报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成长贷”贴息的通知

2994

关于申报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成长贷”贴息的通知

比目镜(fs.51bmj.cn)-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受理部门 :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2022-06-28至2022-07-31

申报条件

  (一)企业纳入2020年、2021年《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但未上规的工业(包含2020年、2021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纳入《黄圃镇小微企业培育名录库》中的企业;

    (三)《黄圃镇小微企业融资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实施后发放的“成长贷”;

  (四)企业所获得的“成长贷”在申请贴息时已还清;

  (五)企业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同年度内未获得镇政府其他贷款贴息。

支持力度

  (一)贴息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只可以针对一笔贷款一年利息申请补贴。获得贷款的企业按照贷款实际支付利息不高于10%给予贴息,金额不超过3万元;企业在两年内实现上规上限的,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贷款实际支付利息不高于20%再次给予贴息,金额不超过7万元。若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所申报的贴息金额合计超过500万元,则按比例分配资金。

  (二)贴息计算期间: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按照实际付息月数计付贴息,付息月数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成长贷”贴息,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向镇区工信局提出贴息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一照一码”复印件(即营业执照和社会信用代码),未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经镇相关部门确认的《黄圃镇“成长贷”业务贴息申请表》(附件1);

  (三)银行出具的《银行确认函》(附件2);

  (四)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或借款协议、贷款合同复印件;

  (五)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借据)和付息凭证(银行利息单、发票或付息流水)复印件;

  (六)还款证明材料(还款回单等);

  (七)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附件3);

  (八)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装订要求:请各申请企业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装订。如企业同时有多笔贷款,将上述第(四)、(五)、(六)项的材料按顺序排放(例:贷款合同A+贷款凭证(借据)A+付息凭证A+还款凭证A; 贷款合同B+贷款凭证(借据)B+付息凭证B+还款凭证B)。

项目来源

《中山市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办[2018]54号)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