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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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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信 2022-06-28 11:35 抢发第一评

        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 :留学人员为主在我市创办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且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

    一、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留学人员企业,申请单位应当指定一名留学人员申请。留学人员企业及指定留学人员申请创业资助除应满足第二条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留学人员需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

  (二)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三)申请单位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根据我市最新产业规划动态调整;

  (四)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人才团队资源,相应的办公场地、研发设备等,且经营正常。

  创业资助申请应当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48个月内提出。从申请资助到资金拨付完毕,申请单位及指定留学人员应当始终符合上述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及指定留学人员只能获得一次创业资助。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二、申请创业资助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包括人才资源、科研创新能力、风险投资及融资市场情况等);

  (三)专利、著作权证书或者知识产权承诺书;

  (四)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的提供访问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

  (五)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的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

延伸阅读:点击深科信看更多政策补贴内容https://www.shenkexin.com/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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