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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2022年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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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2022年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名单公示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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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威工信发〔2021〕30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区市推荐、市局审核、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将威海畅享海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研发机构认定为2022年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现将企业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依据:《威海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威工信发〔2021〕30号)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二)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三年取得授权专利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突出;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五)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六)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第七条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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