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湖北省财政厅召开的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视频会议上,秭归县财政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据了解,秭归县财政局近年来紧紧围绕为企业“减负松绑”做文章,立足财政体制改革,紧扣各项清单任务,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使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全面落地有效。
为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秭归县拿出了一流“硬举措”:全面实现“零”收费。秭归县政府采购项目自2018年起就全面免收投标保证金,从2020年6月开始,供应商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从2021年7月起,免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全面推行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制;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全面推进远程“不见面”开标,在线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提供查验。
在用活一流“优政策”方面,秭归县实施“以训促学、以学提能”,全面落实支持政策。每年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学习和培训,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政策。2021年该县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323笔,金额达3.76亿元,占全县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95%。同时,强化预付款制度落实,尽力减轻企业负担。该县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向供应商预付部分合同资金,货物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预付款分别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10%、15%。此外,秭归县财政局专门印发文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范围,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为彰显政府采购“精气神”,秭归县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开展“五提醒”制度:一是对采购人进行警示提醒,督促其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警示提醒,督促其严守行业自律、规范经营;三是对供应商进行警示提醒,明确对围标串标和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警示提醒,严肃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和惩处措施、责任和后果;五是对中标人进行警示提醒,规范其履约行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通过建立“五提醒”制度,该县连续两年实现了政府采购“零投诉”。
为实现政企互通“零距离”,秭归县财政局化身“调研员”,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工作专班,经常深入企业和预算单位,听取市场主体诉求与困难,调研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化身“辅导员”,结合全县“党员干部遍访服务市场主体活动”,全局全员出动,主动上门帮助市场主体入驻秭归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并耐心解答操作流程问题;化身“宣传员”,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营商环境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宣传,提升政策的知晓度。
下一步,该县财政局将紧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试点先机,致力构建一条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奋进路”,以加速领跑的姿态开展先行先试,让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成为全县发展的“金字招牌”。
(刘先华 谭双禹 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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