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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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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加强和改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工作方案》已经省科技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日   

  

加强和改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实施芙蓉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服务,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中心,不断探索和创新科技人才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举措,构建“项目、平台、人才”三位一体支持模式,营造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湘军”,为科教强省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服务对象

  省科技领军人才、湖湘青年英才、“百人计划”专家,以及近年来我省入选的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专家、杰青(优青)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以下简称“服务对象”)。

  三、服务举措

  1、项目支持。鼓励和支持服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程序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自科基金等科研项目。在省科技创新计划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科研项目立项上给予服务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服务对象的创新能力和领军能力,促使其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带领出更优秀的团队。(规划财务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合作处、示范区推进处、基金办)

  2、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培养作用,鼓励和支持服务对象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强对服务对象人才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培养,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经费使用等方面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自主权,并支持其所带团队的岗位和任务需求,面向国内外引进或聘用所需的特殊人才或高级助手,充分发挥其带队伍、领团队、出人才的作用。(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3、奖励推荐。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服务对象,积极推荐评选国家及省有关科技奖励、专利奖、两院院士遴选人选等。鼓励服务对象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并积极推荐参加重要的评审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等。(奖励办、省知识产权局、规划财务处)

  4、创业服务。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及各类孵化器,支持服务对象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牵头组织有关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与服务对象及其团队进行创新创业融资项目对接,协调有关科技投融资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融资支持。协调相关科技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咨询、居留安置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高新处、成果处、示范区推进处、创新院、火炬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

  5、带培研修。鼓励和支持服务对象聘请相应学科领域的两院院士作为指导老师,或服务对象到带培院士所在实验室、研究基地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并担任特别助理等。通过院士的指导和传帮带,提升服务对象科研水平、业务素质和领军能力。鼓励和支持服务对象参加重要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进行培训研修,不断提高他们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同时,可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推荐安排服务对象作为技术专家随同厅领导一起出国(境)进行因公出访任务,进一步拓宽国际视野,培养战略思维。院士代培和出国培训研修所需经费,可按有关规定在科技人才经费中列支。(人事处、合作处、外事中心)

  6、联系对接。建立厅领导与服务对象直接对接联系的服务机制。对接的领导要定期听取意见,了解需求,积极帮助解决联系对象在科学研究、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人事处、办公室)

  7、主题活动。每年组织开展3-4次培训、交流、研讨、咨询、宣传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集中安排服务对象学习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搭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平台。发挥服务对象在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关技术创新、产业发展、重大工程立项、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决策咨询作用。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库,采集高层次科技人才相关信息,实行一人一册,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服务档案。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对象,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人事处、办公室、规财处)

  四、工作要求

  厅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协调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服务工作,加强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服务和支持;各牵头处室(单位)要结合职责和分工,分别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和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相关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处室(单位),细化服务措施,认真完成好各项服务工作任务;厅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服务改进落实情况,以及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报告厅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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