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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区块链、虚拟货币、ICO监管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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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神秘的中本聪在密码学邮件组第一次提出了区块链的概念,同时区块链成为“电子货币”比特币的核心技术并成为“电子货币”比特币的核心技术,在麦肯锡的一份报告中,将区块链技术称之为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科技之后,最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产生的比特币,山寨币,ico项目导致的大量诈骗活动也引起了社会的批判浪潮。

区块链技术究竟是像电子邮箱、Tcp/iP、万维网、社交网络一样,是革命性的,引领互联网未来的技术;还是一个被夸大的、存在巨大缺陷的技术?

要理解区块链的历史地位和未来趋势,就不得不从互联网的诞生开始研究区块链的技术发展简史,从中发掘区块链产生的动因,并由此推断区块链的未来。

区块链的诞生应该是人类科学史上最为异常和神秘的发明和技术,因为除了区块链,到目前为止,现代科学史上还没有一项重大发明找不到发明人是谁。区块链的目标是通过把数据分散到每个互联网用户的计算机上,试图降低互联网巨头的影响力。

在这场席卷全球的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变革中,除全面了解中国政府的立场外,我们仍需掌握其他国家在新兴领域的态度和布局。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在内的十八个国家及地区相继出台政策或监管策略,可以看到,无论国别、发展水平,在这场或有变革来临之前,都在积极筹划,做好应对准备。

2017年7月25日,美国SEC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a)条发布了The Dao的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运用Howey 测试得出Dao币是证券的结论。因此,发行和销售Dao币的行为受到联邦证券法的约束。报告还解释说,以分布式账簿或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证券的发行人必须对发行和销售这样的证券行为进行注册,除非有适用的有效的豁免登记条款,提供该等证券交易的平台也必须在SEC注册为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或根据豁免注册运作。

2017年7月25日,美国SEC发布《投资者公告:首次代币发行》,表示根据每个ico的实际情况,发行或出售的虚拟货币或代币可能是证券。如果发行或出售的虚拟货币或代币是证券,ICO 发行和出售的这些虚拟货币或代币受联邦证券法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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