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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税收政策接连发布,企业又迎来新一轮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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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带网 2021-04-09 10:58 抢发第一评

多项税收政策接连发布,企业又迎来新一轮发展红利!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3月29日,中国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等部门公布了《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公告附件1(附件1.适用增值税100%征后退政策的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doc)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附件2.适用增值税50%征后退政策的报纸名单.doc)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公告附件3(附件3.适用增值税100%征后退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名单.doc)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此外,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及委托进口单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并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民用飞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中国国内航空公司、维修单位、航空器材分销商进口中国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维修用航空器材,免征进口关税。

免税进口航空器材实行清单管理,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免税进口单位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其中,维修用航空器材是指专门用于维修民用飞机、民用飞机部件的器材,包括动力装置(发动机、辅助动力装置)、起落架等部件,以及标准件、原材料等消耗器材。航空器材一般具备中国民航局(CAAC)、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加拿大民用航空局(TCCA)、巴西民用航空局等民航局颁发的适航证明文件或俄罗斯、乌克兰等民航制造和维修单位签发的履历本。具有制造单位出具产品合格证明的标准件、原材料也属于航空器材范围。

免税进口的维修用航空器材清单,由中国民航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印发。

 

以上信息由经济带网—丝绸之路经济带(http://www.iic21.com/21sczl/)小编整理,如若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立即前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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