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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南省星创天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4089

省直有关单位,市州和省直管试点县科技局,在湘部属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74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我省星创天地健康有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科技厅拟开展2017年度省级星创天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是在湖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

2、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能够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创意创业空间、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及一定面积的创新创业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

3、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一定规模的相对集中连片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较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5、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3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注册后进行登录,申报请选择“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专题-省级星创天地认定”,在线填报《湖南省星创天地认定申报书》,并按附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2、市州和省直管试点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中央在湘和省属科研院所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省级星创天地的建设和推荐工作。推荐单位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科技厅推荐上报。同意推荐的,出具推荐函寄送至省科技厅农村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604室)。

各推荐单位认真对照认定条件,优先推荐运营效果好、承载能力强、资源集聚度高、服务模式新的星创天地。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省科技厅根据工作进度,组织专家评审和进行实地抽查。通过评审并被认定的省级星创天地,由省科技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授牌,并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

三、时间安排

实行常年申报,分期分批统一受理评审和认定。第一轮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30日,推荐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5日。

四、联系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  柳毅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农村处    刘灿  0731-88988840

邮编:410013

 

附件:省级星创天地认定申报书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27日


附件:省级星创天地认定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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