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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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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 2021-11-23 12:13 抢发第一评

创头条消息  云南省已于2021年11月起正式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并上线运行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据云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出台此制度的目的是为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规定,市场主体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时线上线下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的形式,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明确,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聚焦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5个方面17项内容,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实时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

为推进制度落地,云南省畅通投诉举报和评价渠道。市场主体可随时通过网络、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平台自动将反映问题转有关部门办理,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线上,云南省各级政府、省政府门户网站、商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等部门要在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专窗。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办事窗口张贴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由市场主体自主参与问卷调查或进行投诉举报。

《通知》强调,各地、有关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举报问题要及时核实,对合法合规的要及时办理,对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及时向市场主体沟通解释,原则上每件投诉举报件办理时限为10天。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切实找准差距和不足。同时,问卷调查整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将纳入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延伸阅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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