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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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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其中示范项目优先支持军民融合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中央在川单位在四川转化应用的成果和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在川转化的成果。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经费。

1.重大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4:1,上年度产值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2亿元以上。

2.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上年度产值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累计实现产值5000万元以上。

3.培育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经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中试形成定型产品并实现销售。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1年12月。

(四)支持方向。

1.电子信息。

重点支持专用芯片、专用显示器件、3D打印、智能传感、专用智能终端等半导体芯片和智能硬件;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制造、金融、政务、公共安全、旅游、教育、传媒、环保、交通、医疗康养、物流、电商等领域和行业的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2.装备制造。

(1)智能制造装备。重点支持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服务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生产装配线、增材制造装备及其应用系统、柔性制造系统、数字化车间、智能传感器及其监测监控系统、大型油气钻采装备、大型石化成套设备、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设备、数控刀具、高端泵阀、精密气动液压元器件以及高端配套零部件的中试及产业化。

(2)轨道交通装备。重点支持新制式轨道交通车辆及配套装备、高过载节能环保型智能牵引变压器、动车组及地铁列车转向架接地装置、轨道交通关键焊接装备及焊接材料、列车检查智能装备、轨道交通隧道智能检测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3)节能环保装备。重点支持高效清洁节能锅炉炉窑;工业废气除尘、脱硫、脱硝、VOCs净化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及成套设备;高效低成本生活污水、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高效节能技术及设备;土壤及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及装备;清洁生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4)航空航天。重点支持通航整机及民机大部件、航空航天关键复杂结构件及零部件、先进航空航天复合材料及加工装备;航空发动机整机及关键部件;燃气轮机整机及关键部件;军/民用航电系统及产品、空管系统、国产机载卫星通信系统及成套设备;无人机整机及功能载荷;智慧机场及应用系统;基于微机械/GPS组合导航系统、航天伺服控制系统、军/民用无人机动力系统;航空维修及再制造技术的中试及产业化。

(5)先进电力装备。重点支持能源互联网关键装备、无线能量传输及转换装置、新型电力电子装备、直流配电网关键设备、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消纳装备与系统、大容量储能系统及其组件、能量回馈利用装置、大容量高效变频/变流设备、特种电源的中试及产业化。

3.新材料。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关键材料、高性能特种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电子材料与器件、柔性和可穿戴式电子材料与器件、绿色环保建材、智能与自修复材料的中试及产业化。

4.食品饮料。重点支持区域优势粮油、果蔬、茶桑、菌笋、畜禽、蛋奶、水产的食品饮料深加工技术及创新产品,优势特色酿造发酵食品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创新成果中试及产业化,川菜预调理肉制品工业化与特色川菜产业化加工技术及应用推广,马铃薯、杂粮等主食化、糖果糕点化加工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特色果酒、米酒发酵技术及白酒产业智能化装备技术,新型发酵菌剂及活性培养物的产业化及食品饮料中应用推广,特色食品饮料加工储运过程品质保持及安全风险综合防控技术,大宗食品饮料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5.能源化工。重点支持高效陆上与海上风力发电关键装备、页岩气开发与利用相关技术与装备、生物质能源发电工程技术与装备、风电智能集成化控制系统、能源储存与转化技术与装备、制氢与储氢装备与技术、新能源并网装备、锂矿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高品质燃油炼制技术与装备、高效动力电池材料与器件、电池级化工原材料制备技术、油气田化学品升级换代产品与技术、光伏能源高效转化材料与器件等中试与工业化。

6.新能源汽车。重点支持电动汽车一体化电驱动系统、高可靠性车联网软硬件、满足功能安全标准的整车控制器产品的中试及产业化。

7.生物医药。重点支持抗体偶联等治疗性抗体药物、多联多价基因工程等新型疫苗、蛋白质和多肽药物、血液制品类药物;新型抗肿瘤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物、新型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新型消化系统药物、抗炎药物及糖尿病药物等;先进医学设备、医疗器械及生物医学材料的中试及产业化。

8.现代中药。重点支持新型中药饮片、重要大健康衍生产品、川产道地药材相关产品、中药新型剂、中医药现代化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中试及产业化。

9.特色现代农业。重点支持地方特色果蔬、林竹、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及配套种养技术,农林产品提质增效加工技术,绿色储运保鲜关键技术,林下经济、高寒地区设施农业、脆弱生态区植被恢复技术等创新成果应用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五)有关要求。

1.重大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中试或进入产业化初期。

(6)转化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7)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

2.重点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小试且已进入中试阶段。

(6)转化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7)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

3.培育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经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研发且进入小试阶段。

(6)转化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7)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与经费。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四)支持方向。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国家级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

(五)有关要求。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项目。

(1)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机构。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两年以上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经历。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化服务团队(专职服务人员在5人以上)。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为联盟理事长单位。

(2)联盟已在科技厅完成备案且已正常运行1年以上。

(3)联盟成员单位需达10家以上。

3.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 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1: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平台项目可不要求自筹经费。

三、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13日24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24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和纸质申报书报送至科技厅,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热线

1398093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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