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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补助开始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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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江时报讯(记者/许徐以)记者从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获悉,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的通知》(下称《通知》),2017年获得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可再申请省财政最高200万元补助。

  《通知》分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和运营评价后补助申报两部分。其中,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2017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的标准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运营评价后补助申报方面,对于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中,珠三角地区获A等级的及粤东西北地区获A、B等级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补助,其中A等级补助30万元,B等级补助20万元。记者梳理名单发现,南海共有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天安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厚德众创科技有限公司、南海创业工场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荣获A级评价。

  据了解,新增孵化面积补助和运营评价后补助,均需申报单位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提交所需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3月18日~4月1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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