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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出台《台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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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市小微企业对资金需求大、融资要求高,发展融资担保成为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那么如何让担保机构能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呢?

  近日,我市出台《台州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这是我市首次将融资担保行业风险补助以政策形式出台,填补了我市融资担保行业风险补助政策上的空白。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所称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是指为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增信的融资担保。台州市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制造业小微企业,产品研发、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农业、林业、渔业种养殖大户和农产品加工、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都在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支持范围内。

  而细则所提到的风险补助资金,是指每年在“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助。

  那么,要获得这笔补助资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记者了解到,融资担保机构首先需获取《经营许可证》1年以上(含1年),信用等级达BBB(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其次要规范经营,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收取客户保证金的融资担保机构需设立保证金专户;对单户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融资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此外,要符合当年为全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融资担保的业务量占担保业务总量的50%(含)以上,为全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融资担保的年末担保责任余额达净资产2倍(含)以上。”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工作人员蒋超群表示,此项条款是为了有效提升我市担保行业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担保服务的业务规模。

  在风险补助额度上,实施细则规定,市级财政对市区内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助,补助比例不高于融资担保机构当年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对单个融资担保机构的年度风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该风险补助机制主要针对三区以及开发区,其他县(市)风险补助机制由当地参照该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出台。”蒋超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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