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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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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李燕)近日,晋城市中小企业局下发《晋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对创业孵化基地类型、申报条件、认定程序、扶持服务、监督管理进行明确要求,标志着晋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创业创新基地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集创业、生产、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小微企业集中发展区,是培育小微企业的工厂,发展产业集群的载体,开展公共服务的平台。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具备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明确、创新链初现、产业链协同、社会公信度高等特点。包括各类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主要任务是解决大量中小项目难以落地和大量创业者缺乏生产经营场所难题,从而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新经济,催生大量的小微企业。

  创业创新基地认定条件包括,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内注册且成立一年以上;入驻企业户数制造业为主的10户以上,服务业为主的20户以上;有专门的创业创新辅导服务机构;有较为完善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文;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制造业和物流业为主的4000平方米以上,服务业为主的2000平方米以上有详细的基地建设和发展规划;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备的土地、消防手续;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四项专业服务。

  双创基地纳入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认定的双创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必要时组织基地投资运营主体或服务机构外出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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