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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认定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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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型经济”,大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不断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着力打造能级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临港新片区启动2023年度企业总部和功能型总部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总部

(一)申报条件

1、重点扶持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的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临港或更大范围内的分支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职能,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满足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且年度经济贡献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或年度经济贡献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含8000万元)。

(二)材料清单

1、总部经济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实际经营地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5、企业信用报告

6、社保缴费清单

7、母公司股权架构图

二、功能型总部

(一)申报条件

1、重点扶持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的企业。

2、经母公司(集团)授权,承担集团内相应区域分支机构管理决策、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研发、培训等多项总部功能,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满足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且年度经济贡献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或年度经济贡献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

(二)材料清单

1、总部经济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实际经营地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5、企业信用报告

6、社保缴费清单

三、认定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于2023年9月22日17:00之前将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必要时可胶装成册)盖章确认后,再由镇政府、园区或开发公司进行盖章确认后汇总至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促中心”)。

(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进行联审,并对外公布名单。

来源::上海临港新片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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