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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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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云浮市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

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来源:比目镜平台

受理部门: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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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建设)项目、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工作,我局拟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要求,对申报设备奖励方式的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2.对于申请设备奖励方式且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3.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

4.项目评审结束后,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并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提出综合排序意见。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后期项目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要求,开展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县(市、区)上报的测算项目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评审。

2.现场核实测算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3.对申请入库的支持项目,依据项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评审。

4.现场核实和核算支持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并形成核算结果。

5.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6.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要求,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

2.核实项目建设,并对项目实际情况出具情况报告。

3.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并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7天)。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公示期间,有投诉或查访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自动撤销其入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机构择优替选。

三、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七)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四、报名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费用。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企业会计制度、2022年以来单位缴纳税收记录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等材料;

(六)承接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咨询或评审项目合同等。

五、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申报材料可自行编制封面,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三)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技改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以上为简单总结的申报对象、条件和补助标准,针对该项目,想知道本单位是否合适申报,以及具体的申报条件、资助方向、扶持措施等具体内容,可以联系咨询技术顾问: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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