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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申报2023年旅行社责任保险补助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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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保险补助申报指南

来源:比目镜平台

申报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0日

受理部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3〕3号),为加快我市旅行社业恢复发展,将对我市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发放一次性补助。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助对象

截止2023年2月5日,已投保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且依法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以保单落款时间为准)。

二、补助标准

按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基本险保费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请时间

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旅行社责任保险补助申请表

(二)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投保情况材料;

(三)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保单更新截图。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自2022年1月1日至申请之日受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含警告、通报批评)的旅行社不得申请补助。

(二)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需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资质信息管理”—“附件信息”中更新保单并按照示例提供更新截图。

(三)申请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助。市文旅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收件地址待第三方审核机构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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