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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30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抢先机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1号)文件要求,现我局计划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3年度)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至31日、2024年1月1日至10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旅行社,可以申请:

申报单位须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内,且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的旅行社。

(二)带团合同有效期:

带团合同有效期须在本政策执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三)报备要求:

旅行社在团队出发前不晚于三个工作日(临时增加团队除外)提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团队信息报备,相关内容须包括旅行社名称线路、人数、时间等。

具体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

(2)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将符合奖励条件的材料上传至政策兑现系统。

(3)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向政策兑现服务窗口申请,并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请材料1-8项)。

(4)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联系电话:020-12345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3年度)的申报政策咨询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20-39053021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3日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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