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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万宁市加快复工复产扶持资金(涉旅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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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万宁市加快复工复产扶持资金(涉旅企业)申报 

受理部门: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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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统筹”工作,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安全有序推进涉旅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万宁市全面加快复工复产14条措施的通知》,现就申报2022年万宁市加快复工复产扶持资金(涉旅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省内外旅行社、会议会展服务、活动执行、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宾馆酒店、三椰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等经营和从事旅游文化业务的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二、扶持方式

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扶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一)旅游景点补贴

对我市辖区内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三椰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宾馆酒店,按照其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营业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旅游机构补贴

鼓励省内外旅行社、会议会展服务公司、专业活动执行公司等在我市组织活动,活动时间达2天、住宿2夜以上且参与人数超过50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万宁市全面加快复工复产14条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资金政策规定。

(二)申报程序

1.登陆万宁市政府官方网站:“万宁市人民政府”(http://wanning.hainan.gov.cn)或者万宁市旅文局微信官方公众号:“万宁旅文”,下载申报通知及《2022年万宁市加快复工复产扶持资金(涉旅企业)申报表》,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

2.申报企业(单位)将填好的材料装订成册,提交到市旅文局二楼204室产业规划组(海南省万宁市人民中路208-7号),市旅文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召开局党组会审定后通过官方网站(万宁市人民政府、万宁旅文)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定和批准,市财政局按市政府审议意见核准后进行资金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万宁市加快复工复产扶持资金(涉旅企业)申报表》及表中所列《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旅游景点补贴,需提供2022年第4季度企业利润表、2022年第4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2022年第4季度财务明细帐、住房明细表、消费记录、门票订单收款记录、银行流水等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4.申报旅游机构补贴,需提供活动参与人员签到表、活动参与人员入住清单(加盖酒店业务章/公章)、活动方案、现场证明照片(覆盖人数);

5.其他与资金有关的材料(可酌情在后面增列其他必要附件材料,相关证明、证件、报表、合同等);

(二)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按顺序编排页码目录,使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均为申报表首页,统一使用淡蓝色硬纸制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均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单位)要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资料,所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存在不实申报事项,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市旅文局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张先生:1862026425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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