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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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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力建设新城市、大力发展新产业、全力布局新赛道,为全市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奋力走好新时代“昆山之路”贡献科技力量,开展了昆山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智多星梳理了项目申报条件在下方:

1.项目建设期为2年,研发方向和目标明确。建设期内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有科技项目研发和知识产权等成果产出,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2.2021年1月1日前在昆山市范围内注册、且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

3.拥有不少于5人的科技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包括团队成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外聘人员不计入5人以内);

4.研发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研发场地照片);拥有原值1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及不少于100万元的设备发票);

5.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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