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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佛山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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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佛科通〔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并已建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二)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申报;

  (三)若为规模以上企业,须纳入国家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范围,已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若为规模以下企业,须在申报时提供企业研发项目清单。

  (四)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


二、补助标准

        对纳入统计范围且研发费用不少于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比例如下:



      研发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支出额的1%比例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单位为万元,截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三、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7:00;

    (二)区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7:00;

    (三)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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