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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抓紧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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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1010日(周一)17:00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时间截止到1014日(周五)17:00

二、申报网站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见附件2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简要说明)

三、申报流程

1. 企业自我评价 → 2.登记注册 → 3.网络填报 →4.区审查推荐 → 5.市大数据筛查 → 6.市专家评审→7.市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 8.公示、国家抽查、公告 →9.企业提交材料

四、材料要求

1.请拟申报企业掌握好时间节点,及时与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联系,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主动服务,做好形式审查、推荐和汇总上报工作。

2. 网络提报(必填)。

申报企业须首先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逐项检查后,再进行高企申报材料的网络提报。

注意:上传材料需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证据有效。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负主体责任,最终上缴存档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对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申报企业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后,提交受理机构时应选择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不可直接提交至市认定机构。


3.其他材料(必报)

(1)承诺及授权书:《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作为“其他附件”的第一页上传;《企业诚信承诺书》、《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以上3类均需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一并上传。

(2)财税数据不一致文字说明数据不一致的提供):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等有关数据与纳税申报系统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3. 纸质材料。

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份,企业自身留存一份备查。纸质申报材料须与上传电子文本一致。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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