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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塘新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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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ABCDE五类人才分类认定的基础上,钱塘新区又延伸了F/G两类人才。

  办理时间

  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开展,申请材料常年即时受理

  办理条件

  在新区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单位)工作,忠于祖国,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符合《杭州钱塘新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F、G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办理流程

  (一)A、B、C、D、E类人才认定工作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

  1、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如实填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制作方法可参阅系统帮助栏目)。

  2、相关材料在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相应受理部门。

  3、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审核部门,并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待批准部门核准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4、审核部门对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认定条件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反馈认定申请人;对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批准部门。

  5、批准部门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3个工作日),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

  (二) F、G类人才认定工作通过杭州钱塘新区人才就业服务网申报

  1.单位登录杭州钱塘新区人才就业服务网,注册企业账号;

  2.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杭州钱塘新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下载后盖单位公章并与其它相关附件材料一起上传至相应位置,工作简历表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3.相关材料在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

  4.社会发展局人才事务科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或单位将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送钱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核验;

  5.新区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核对系统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加盖原件核验章递送至新区社会发展局,并在申报系统予以确认通过;

  6.社会发展局人才事务科初审通过后,根据分类目录,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复审;

  7.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报新区人才办,新区人才办预批准后在人才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后,由社发局批准,批准通过的申请人可登陆个人账号在线下载电子版《杭州钱塘新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所需材料

  (一)A、B、C、D、E类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二)F、G类

  1、F、G类直接填写《杭州钱塘新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申请人工作简历。

  4、《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5、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6、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7、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8、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9、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10、拟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认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1、拟按博士、硕士学位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

  12、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上级人社部门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

  13、拟按高级技师、技师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获得的,原则上须经上级人社部门复核确认。

  14、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目承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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