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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 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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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知识产权核准制项目(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专利代理从业培训项目资助、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配套奖励)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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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按照《深圳市2022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成立时间2年以上(含2年),且企业申请的,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证书应为有效状态,认证地址应包括深圳地区地址;

3.申请人之前未获得过市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资助;

4.申请人在提交资助申请前2年内,发明专利授权达到2件以上(含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授权达到10件以上(含10件),或软件企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50件以上(含50件)。

资助标准:针对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资助,每家资助不超过5万元。

申报时间:6月8日起,至6月20日截止。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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