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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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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比目镜(fs.51bmj.cn)-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受理部门 : 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报时间:2022-05-24至2022-07-15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对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30万平方米,装备制造类企业成套生产线年投产不少于10条(或年生产不少于12条),科技研发类企业主持不少于5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

  (三)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设计类企业应成熟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应具备智能自动化生产能力和部品部件数据库,施工类企业应具备成熟的工艺工法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

  (四)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水平,在推进标准化设计和生产方面有具体实践。

  (五)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填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附件1)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附件2),并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一并报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张先生:1862026425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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