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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天河区2022年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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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条件

  广州市天河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及标准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直接向天河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广州市天河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天河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2);

  (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三)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租用合同、协议、投资合作凭证复印件;

  (四)与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租赁合同(协议),带动农民名册(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有关财务凭证;

  (五)企业招聘农(渔)工名册;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企业缴职工社保凭证和含代扣职工社保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六)产品质量合格、环保、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七)是否存在近5年内骗取财政资金被查处的情况说明;

  (八)按照《办法》提供企业竞争力的相关材料;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十)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按顺序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要有目录)并加盖骑缝章和各页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3月21日前提交至天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5575870,地址: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301),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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