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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撤股公告登报方式

3086

当一个公司出现资本过剩、亏损严重或经营项目发生变更时,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程序

(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撤股是指股东入股后,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如果是有限公司,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登报方式:搜索“登报通”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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