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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21年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衢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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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21年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衢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公示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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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19〕121号)等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审核等程序,拟认定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为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衢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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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在市本级缴纳社保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每年提供不少于5个实习见习岗位,安排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实习见习指导人员;

2.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实习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实习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3.能够按规定为实习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4.上年度无劳动违法行为,劳动保障审查B级及以上。

三、所需材料

1.《衢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另附实习见习管理制度、实习见习训练带教方案、带教师资情况);

2.《实习见习岗位需求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需盖单位公章。

如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张生:1862026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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