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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个贷逾期资产催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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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个贷逾期资产催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现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个贷逾期资产催收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个贷逾期资产催收外包项目。

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资源配置情况、追期客户风险状况、逾期客户数量、前期催收情况等由入围单位对逾期客户进行分案催收。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全部内容按两个标包进行划分

一标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1年个贷逾期资产催收外包项目(催收外包服务商);

二标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白治区分行2021年个贷逾期资产催收外包项目(律师事务所)。

4项目服务费:约1200万元,其中2021年支出600万元, 2022年支出600万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

6.资金来源:自筹。

7.入围数量

一标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单位>10家时,将择优选定十家催收外包服务商为入围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二标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单位>8家时,将择优选定八家律师事务所为入围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包,但只能入围一个标包,如果投标单位在两个标包均入围,则入围标包为基础费率合计最高的标包,两个标包基础费率合计相同的,按标包顺序入围。

一标包: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可提供法律服务或营业执照需具有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银行卡通知提醒服务、信息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商账风险管理等任意一项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2018, 2019年度或2018, 2019,2020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1年8月9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或持有金融消费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个人风险资产催收类服务项目的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熟悉业务知识的常年法律顾问和8名及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 2018, 2019年度或2018, 2019,2020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1年8月9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或持有金融消费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个人风险资产催收类诉讼服务项目的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9日08时30分到2021年08月13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签字和(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单位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文件500每标包。

一标包: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经审计的近三年度(2017, 2018, 2019年度或2018, 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1年8月9日)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或持有金融消费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个人风险资产催收类服务项目的合同及发票(或银行流水);

(5)法律顾尚的聘书、律师执业证, 8名及以上专职业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二标包: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经审计的近三年度(2017, 2018, 2019年度或2018, 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1年8月9日)为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或持有金融消费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个人风险资产催收类诉讼服务项目的合同及发票(或银行流水)(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注:以上所需提供的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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