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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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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科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工作相结合,将科技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科技工委(市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市委科技工委(市科委)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以落实《纲要》为主线,完成好各项法制工作任务;对下属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结合其日常业务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逐步建设完善机制,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按期向市政府和科技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市科委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2016年市委科技工委(市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科委主任办公会议5次、中心组学习2次。开展了5次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并推动整改的问题9个。
  (二)依法提升科技行政管理服务效能。市科委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科技管理职能,创新科技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强化区域创新发展的技术供给、资本来源、创新生态“三个关键支撑”,扎实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科技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各项工作取得预期进展。2016年我市高新产业发展明显提速,高新产业产值达7300亿元,增长35%;全社会R&D投入达到302.2亿元,增长22.3%;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6件,增长30%;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57.4亿元。各项工作取得预期进展,科技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5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到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出台《市科委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对对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启动了事项、流程、服务、场所、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行政审批实现网上办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全年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行政管理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二)着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形成市科委权力清单和规范运行流程图,并实现动态管理。原有行政审批事项15项,经过清理调整,已经取消6项,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5项,内部审批2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权责清单按照规定在市科委官方网站、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规范文件运转程序,健全文件档案管理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开展科技类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常态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2016年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修改1件;废止市科委规范性文件12件,清理结果按规定向社会予以了公布。
  二、完善制度建设,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
  (一)稳步推进科技立法工作。立足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充分考虑科技立法需求和科技体制改革需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推进科技地方性立法工作,为科技管理服务提供法制保障。根据科技工作需要,结合2014年地方科技立法后评估结论,启动科技类地方性立法的全面调研和科技政策评估工作, 1部科技类地方性法规纳入2017年市人大立法计划,1部政府规章纳入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
   (二)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层级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决策责任,特别对于涉及资金管理任务较重的科技金融集团,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标准和范围;严格落实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所有涉及自然人、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的科技政策或其他对外行政行为,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三)推动公众参与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科技、法律专家库,在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政策出台、科研项目评审、信访处置等方面全部引入第三方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的程序和方式,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公众参与实效。2016年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开展专家论证会27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建议5次,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1次。
  (四)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已聘请有负责科技重大决策和科技立法工作的法律专家1名,负责信访处置、规范性文件配合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法律顾问1名。基本建立起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6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25次。
  四、加强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提升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我委涉及的实验动物执法无专门执法机构,由社会发展处负责具体执法工作,配备实验动物执法人员2人。市知识产权局设立法律事务处负责专利执法工作,配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6名。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与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签订专利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每个区县(自治县)配备有3~5名专职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其中,石柱县、酉阳县成立了区县级专利行政执法大队。合川区、长寿区新成立了参公性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中心,负责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已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出现有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授予执法资格或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和情况。
  (二) 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已经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并在年检中及时运用。2016年实验动物监督检查率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采用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和专家评价相结合方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随时进行检查,并提高随机抽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过检查,向2家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未发现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重庆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电子政务专网,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共享。2016年以来我市各级有权行政机关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4000余件、涉案金额4.5亿元,537家单位进入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五、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有序
  (一)主动接受人大、民主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群众意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制定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范》,规范和明确了调查研究、月报季结、联系沟通、结果公开、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2016年我委共承办涉及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协同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等科技工作各方面的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67件,提案总数同比增长19.6%,主办和单办件总数同比增长57.9%,限时办结率、回执回收率、评价满意率、复函公开率均为100%,通过认真听取建议和办理建议提案,有效助推了科技创新工作。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渝财会201638号),制定了《市科委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明确了岗位分离、审批控制、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根据 “三定”方案,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再造,编制流程图。
  (三)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13条。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等各类政府重要信息1211条,公开了市科委市级财政预算和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将所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
  六、健全处置机制,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依法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法制部门认真学习了《重庆市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文本》、《重庆市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办法》、《重庆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咨询制度,明确行政复议职责分工,确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标准和程序规范,制作了相应的格式文书。完善行政复议问责制度,明确业务处室负责人承担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主要责任,已经法制部门法律论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出现违法事项,由法制部门共同承担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积极推进负责同志出庭应诉。
  (二)依法化解科技系统矛盾纠纷。制定完善《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七、注重宣传研究,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升
  (一)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制理论考试抽考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12人次,均撰写了心得体会。2016年组织法制理论专题讲座2次,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基本法律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注重依法治国理论研究和宣传。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设立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2016年支持我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开展《政府行政决策的跟踪评估与法律规制研究》、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体系研究》、《重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等法治政府建设类研究项目7项,努力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创新宣传形式,创建微信公众号 “创新重庆”发布科技政策信息、新闻。
  对照《纲要》和《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政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对外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环节清晰度不够,较为繁琐。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立法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部分地方性法规亟待修订。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注重效率忽视质量,执行力不足。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建设有一定滞后性,设计不够科学,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查询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深入贯彻《纲要》和《实施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弥补短板。一是强化服务职能。对涉及对外行政管理服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环节。二是强化法制保障。尽快启动对科技类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效。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对官方网站进行重新设计,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合理板块划分和内容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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