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多项先进技术和分享经济理念的共享单车,全面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然而,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也涌现了不少问题。最近,部委和各地共享单车政策密集出台,共享单车迎来一个关键时刻。
本月初,交通部等十部委正式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组成部分”,同时,相对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指出共享单车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对于共享单车的定位不可谓不高。
不过,部委的《指导意见》更多是确定了大体施政方针,在“属地管理”原则下,共享单车将怎样发展,实质上仍将取决于全国以城市为单位的地方政策走向,这些地方性共享单车发展政策当前正在密集出台。
在这个行业发展的关键时刻,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指出,地方政策制定者,应充分考虑到共享单车对于城市交通出行、国家经济转型的意义,充分考虑到《指导意见》确定的“鼓励发展”、“包容审慎”基本精神,以及坚持“多方共治”原则。
张柱庭认为,共享单车要持续健康发展,核心是首先保障好共享单车的路权。
“有的人总说,自行车多了挤占了汽车,(汽车)没有路权,实际不是这个问题,是(汽车)把人家自行车的路权给挤占了。(非机动车道)一半给汽车停放,一半让汽车借道行驶,你说它(自行车)在哪儿骑?”
而对于共享单车的监管,他认为政策的核心是“包容性监管”——面对共享单车这个新行业、新业态,在出现一些发展中的问题时,或许可以不那么急于上手,“放一放”,让企业去解决问题,相信市场的自我修复能力,或许问题反而能够更好解决。
应该注意到,用户骑行需求和当前交通现状,这对矛盾才是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的根源所在,“有车无路”、“无处可停”、“停得老远”,用户和企业想有序停放也难。所以,核心仍是增加行政供给,保证路权。部委《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需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和“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但这些措施都有待在地方实质上落地。
当然,企业也需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比如加强单车线上管理、线下运维。对于用户而言,屡次违规停放,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不过,无论对于用户、企业,处罚都应有法可依,有据可行。
气候变化大背景下,减少碳排放迫在眉睫。改变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绿色交通回归,是不得不为之。在这个意义上,不是因为共享单车出现而才去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相反,共享单车出现、用户需求爆发,倒逼着我们改变过去以小汽车为主的交通发展模式,达到减排指标。
对于未来,我们是遏制用户需求,回到过去老路上来?还是为新业态、新模式“开一扇窗”,转变发展理念?很多人需要思考。改变有阵痛,但迟早我们需要做出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