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养猪”民企获扶持 两部门发布16条举措支持企业发展生猪生产

3302
经济带网 2020-03-18 15:00 抢发第一评

3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市场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三方面出台了16条举措,为民营企业恢复并扩大生猪生产、确保我国猪肉基本自给“铺路搭桥”。

《意见》提出,非洲猪瘟防控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生猪产能恢复需要一定的周期,且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养殖业,特别是产能的加快恢复带来一定冲击,预计全年猪肉供应依然紧张,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民企发展生猪生产,促进猪肉市场保供稳价。

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

《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猪良种繁育、疫病防控、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将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将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鼓励银行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纳入可抵押品目录。积极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开展直接融资。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支持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特殊困难,将生猪生产和相关饲料企业、种猪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加大支农支小等各项再贷款对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

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切实保障养殖用地需求。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等发展生猪生产,允许建设多层养殖设施建筑。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生猪产业的市场环境

《意见》强调,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确保疫情不反弹,增强民营企业和养殖场户信心。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生猪良种创新型企业,形成“联合育种+大企业育种”并行格局。加强预期管理和调节,引导养殖企业及时调整养殖规模,防止生产供应和价格大起大落。

引导民营企业提升生猪产业发展质量

《意见》还提出,着力提升生猪养殖现代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生猪养殖。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生猪产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支持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龙头企业通过联合、收购和订单合同等方式,在省域或区域管理范围内加快全链条生产发展。引导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发展生猪屠宰加工业,在东北、华北、黄淮海、中南、西南等生猪养殖量大的地区就近配套建设屠宰加工产业,实现生猪主产区原则上就地就近屠宰,形成养殖与屠宰加工相匹配的产业格局。实行生猪屠宰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屠宰企业发展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优化产品结构。

加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覆盖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并引导银行、产业基金和民间资本等支持冷链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整合集聚冷链物流市场供需、存量设施资源,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全球生猪市场的监测分析,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内市场需求进口优质猪肉产品。

 

以上信息由经济带网—中西部地区(http://www.iic21.com/iic-zxbtz/)小编整理,如若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立即前往了解。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