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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万补助!青岛出台引才引智工作站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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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创客 2019-02-20 21:03 抢发第一评

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节。

节日氛围还没有过去,各地已经掀起抢人大战,发布人才引进与落户等政策城市已经超过16个。

青岛也有动作!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才引智积极性,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印发《青岛市国内引才引智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2019年3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10日。

何为引才引智工作站

在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与国内重点城市高等教育机构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签约设立的引才引智机构。工作站统一挂牌命名为“青岛市引才引智工作站”。

工作站设立条件

在国内重点城市高等教育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试点设立国内引才引智工作站。

建立工作站的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国内知名大学(原则上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所属的就业中心、人才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或单位;

建有专门网站并能正常更新,网站在所在区域或城市具有较大影响力;

具有开展引才活动的人员、场地和设施。

建立工作站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具有良好信誉;

了解当地人才智力资源情况,掌握并能更新相关信息,具有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渠道;

应有3-5个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案例。

工作站职责要求

▲围绕青岛市重大引才引智工程,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青岛市发展环境和人才政策,发布宣传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每年宣传时间不低于3个月。

▲积极向青岛市推荐高、精、尖、缺人才项目信息,协助引进国内外重点高校毕业生及创业创新人才。引荐的对象主要为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省部级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以及技术先进、发展前景好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成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职引进的,应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按时足额在青岛缴纳社会保险。

(二)柔性引进的,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实行季节工作制或短期工作制,一年内在青岛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来青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并年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员工10人以上。

▲协助青岛市赴当地开展引才引智推介活动,组织当地高层次人才参加青岛市招聘及项目洽谈活动,通过网络、展会、实地考察等各种渠道与青岛市企业、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对接,为青岛市开展引才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

▲工作站要明确专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人才政策及需求目录等信息的接收反馈,以及人才、项目的收集和整理,保证信息传输的畅通、有效。

▲积极承办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人才智力交流业务。

工作站补助经费

自工作站建立第二年起,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其进行评估考核,根据评估结果给予10-30万元人民币补助经费,补助资金从青岛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给予30万元补助;

评估结果为良好的,给予20万元补助;

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给予10万元补助。

节后正是找工作的好时机,小创也希望大家继续创新创业,在新的一年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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