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6日讯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围绕构建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按照“七个更”要求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两个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全市城乡居民收入较全省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番,宝应、高邮、仪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每年采集就业岗位9万个
社区新增公益岗位给困难人员
就业是八条工作举措的首条。意见提出,稳定实体经济促进就业增长。实施“服务百强重点企业”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引导、扶持和培育力度,开展服务企业融资“十百千万”行动,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公务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涉企审批、收费和执法行动。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促就业增收,全市每年采集就业岗位9万个,新增就业4万人。
意见提出,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对一”服务率达100%。依据产业需求,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见习计划后未留用的困难毕业生,再提供一次见习机会。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每个社区新增一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困难人员就业。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低保对象,核算家庭收入扣减必要就业成本,并在6个月内保留低保待遇。
大力发展高水平职业教育
新增人口受教育年限15年以上
如何加快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与劳动者技能素质联动提升?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构建“1161”高水平职业教育办学体系。组建6个以上国内领先的高职品牌专业,10个以上省级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十三五”期末,全市新增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
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对参加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
创建“互联网+”创业载体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6000人次
创业是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意见推动实现创业便利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网上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动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工商注册登记)。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实施创新券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服务。
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和实训体系,每年开展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6000人次。创建以“互联网+”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空间为一体的全新创业载体,新认定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20个、按实际孵化成功企业数给予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孵化补贴。全市扶持成功自主创业5500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5万。
加大创业资金扶持,扩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通过财政注资、兼并重组、资本市场募资等多种方式,扶持政策性金信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以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为标准,每年集中评选100个稳定经营3年以上创业典型,安排300万专项奖励资金,直接奖励到创业人和创业团体。
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引导和鼓励网商创业平台发展
大力发展消费经济,持续扩宽城乡居民创富空间。意见提出,以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省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示范区为契机,鼓励城镇广大居民发展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医养融合以及以数字为载体的新兴文化产业,拓展就业创业空间。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盘活居民财产性收入。
发展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引导和鼓励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对经工商注册登记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0%。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意见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促进未参保人员参保、断保人员续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健全多激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实现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货币补贴为主,到2020年,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3%。
推进同城同步同标,意见提出,推动政策统一有效执行、经办管理规范高效、社保基金统筹管理,推进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在市域范围内逐步实行同保同待遇。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定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