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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茶”告赢“熹茶”,一审获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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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 App 2021-04-30 18:57 抢发第一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喜茶”告了“熹茶”获赔4万元。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消息,有关喜茶起诉“熹茶”不正当侵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严某某因侵害美西西公司商标权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万。

被告严某某经本院公告传票送达,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对于此判决也有网友感叹:“才四万,版权这么不值钱吗?”

喜茶捕获“熹茶”

美西西公司经营知名茶饮品牌“喜茶”,2012年,起源于广东一条名叫江边里的小巷,因为经营不错,广受消费者的欢迎。仅用4年时间,从江门一家20平方的小店,发展到50多家,在国内外30多个城市开设有300余家茶饮店,家家排队的知名网红品牌。

2019年8月1日,美西西公司发现“美团外卖”上经营的一家名为“熹茶(徐汇万科店)”的店铺与喜茶很像,店铺评论区显示有大量消费者认为是真喜茶而进行了购买。

于是就委托代理人登录“美团外卖”手机应用程序,搜索“熹茶徐汇万科店”店名前有小人喝茶图案,点击店名进入后浏览页面,选择“点菜”栏目,显示的商品中有“喜茶芝芝莓莓”“喜茶多肉葡萄”“喜茶芝芝桃桃”等;选择“商家”栏目,商家资质信息公示显示为上海市徐汇区乐卓饮品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为严某某,选择“评价”栏目,显示有“对于在广州喝喜茶很多年的忠粉来说,这次喜茶的味道真是不敢恭维,……”“当时点的时候以为是万科的喜茶,结果是假的,……”等评价内容。

代理人下单喜茶芝芝桃桃2杯、喜茶芝芝莓莓1杯,消费119.4元。收到的外卖袋子上、杯子上均印有小人喝茶图案,消费单上印有喜茶芝芝桃桃、喜茶芝芝莓莓等商品名称。

出于维护喜茶公司名誉以及消费者权益考虑,喜茶将严某某一纸公文告上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徐汇区乐卓饮品店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严某某,于2018年6月26日注册,于2019年10月24日注销。

法院熹茶成立

法院依据美西西公司提交了证据,判定“熹茶”侵权成立。

本案中,严某某经营的饮品店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馆;餐馆”属相同服务。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严志鹏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的饮品店店名、商品名称、饮品包装上使用小人喝茶图案及“喜茶”或“熹茶”字样用于识别商品来源,构成商标性使用。其中,店名及包装上使用的小人喝茶图案与第XXXXXXXX号商标相同;店名中“熹茶”与第XXXXXXXX号商标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造成对商品来源的误认;商品名称中“喜茶”与第XXXXXXXX号商标相同。综上,严志鹏侵害了美西西公司对第XXXXXXXX号、第XXXXXXXX号注册专用权,依法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被告严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万元。

(钛媒体APP编辑郭虹妘综合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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