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截止日期:
2018年7月9日
申报机构:
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
朱俏逍 23116733
具体内容参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引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49号
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807/418312018006.html
建设内容:
高校要联合1家及以上具有成熟合作基础的文创单位,选择一项“文创50条”中的重点领域,共同申报文创引领项目。项目实行高校和文创单位联合负责制。高校和文创单位在文创引领项目推进过程中,要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开展合作(合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四项内容):
(一)课程建设。整合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文创单位的行业资源,以“对接文化创意行业前沿、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高校与行业产教融合”为原则,组织开发涉及文化创意领域的专业拓展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促进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二)双向引智。发挥“旋转门”作用,建立高校和文创单位文化创意骨干人才双向引智机制。鼓励文创单位依托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进行战略规划和咨询指导,支持高校教师走进文创单位了解行业前沿进展,合作开展项目建设,打造“双师双能型”文创师资队伍;支持文创单位的骨干人才走进高校担任兼职教师,独立或者合作开设课程,促进理论与实践逐步深度融合。
(三)作品转化。高校和文创单位共同支持高校师生开展文化创意作品创作,把创意转化为作品,依托文创单位开展作品的孵化、转化和商品化。历届“汇创青春”获奖作品优先支持。
(四)实习实践。高校和文创单位共同支持学生开展实习实践,纳入文创引领项目的高校,其与文创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生每年需要到包括上海市大学生文创实践基地在内的实践基地参加实践,完成实践报告/作品。
在申报文创引领项目时,必须要附双方认可的含有以上4个建设内容的合作意向,已签署合作协议的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