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沧州市人社局发出通知,推行创业担保贷款市、县(市、区)互通式担保,以解决创业者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提供反担保人难这一问题。
今后,无论担保人户口在沧州市区还是在各县(市、区),都可以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这不仅能让创业者在更大范围内寻找反担保人,而且可以减轻各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确认小组,认真做好确认工作;在接到反担保人确认申请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怠慢。
经办人员在确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的过程中,如果发生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沧州市有关部门将从严处理。(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