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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举办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5205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大众创业,鼓励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我局将举办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8年5月-10月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主办,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联合主办;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深圳技师学院、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协办。

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市公共就业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以及大赛组织的日常工作。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赛大学生的精准服务,本次大赛根据参赛选手的毕业情况分别设置了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

1.在校生组: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的学生。

2.毕业生组:

(1)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013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毕业);

(2)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3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毕业);

以上所称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项目要求。

1.参赛对象(包括参赛个人或符合参赛对象条件的团队成员)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商事登记)或于3年内(2015年5月10日以后注册))已在深圳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2.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3.参赛对象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对象在初创企业中的股份占比不低于公司股份的20%。报名时未进行商事登记的创业项目,若获奖后在深圳进行商事登记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5.每个团队(个人)只能持有一个项目参赛。已在2016、2017年“逐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和团队(个人),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五、赛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0日-6月30日。

2.报名网址:www.szhr.com.cn/zmb。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程分为报名、初赛、复赛、能力提升培训、决赛和颁奖典礼六个环节。大赛评审主要采取书面评审加项目路演方式进行。

1.初赛阶段(7月)。

初赛采取专家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别评审。报名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对参赛的团队(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参赛条件的团队(个人)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封闭书面评审。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别选出20个项目、60个项目进入复赛。

2.复赛阶段(8下旬)。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每个团队派参赛选手代表现场进行项目路演,评审专家现场提问并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在校生组前10名获得优胜奖,其中前三名晋级大赛决赛;毕业生组前27名晋级决赛,争夺一二三等奖。

3.能力提升阶段(9月上旬)。

组织入围决赛的参赛团队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路演、创业导师沙龙(优选6名经验丰富的创业导师,每名导师对接5个创业项目进行“一对一”赛前辅导)、参观知名企业或知名创业孵化基地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参赛团队的创业能力。进入决赛的团队各选派一名代表参加。期间,由导师所在机构对辅导的创业项目进行赛前尽职调查。

4.决赛阶段(9月中旬)。

决赛将在深圳人才园举行,时间为1天。决赛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进入决赛的30项目分别进行项目展示,评委现场打分。得分排名前18位的为获奖项目,其中11-18名直接获得优秀奖,1-10名进入第二轮争夺一、二、三等奖。

5.颁奖(10月15日)。

颁奖典礼将于10月15日在2018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现场举行,拟邀请省厅、市政府和我局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

(三)奖项设置。

大赛拟设立28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其中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共18个,在校生组设奖励名额10个,奖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3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5万元/名;

优秀奖8名,奖励10万元/名;

在校生组优胜奖10名,奖励5万元/名。

同时在在校生组和决赛中获奖的项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奖励,不重复享受。

参赛奖金将直接拨付至参赛团队(个人)登记注册的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未进行商事登记的获奖团队(个人)需在2018年10月31日前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并开通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奖金。

六、支持措施

除奖金资助外,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可相应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一)所有参赛团队(个人)均可根据个人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所有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诊断、咨询服务。

(三)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赛团队(个人)可向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申请政策性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享受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将专人对接了解情况,提供贷款办理的绿色通道。

(四)所有进入复赛的创业项目,可直接参加2018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的机会。

(五)组织获奖项目团队(个人)进行专场项目路演,与创业孵化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二)参赛者须拥有参赛项目合法知识产权、经营合法,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参赛人必须全程参与大赛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替换,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

联系电话:0755-82132853 (汪小姐)

电子邮箱:

报名网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就业大厦6楼

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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