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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问3》融资路径揭秘:“电影+互联网金融”没错,它的问题在于“互联网金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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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界 2016-03-09 09:36 抢发第一评

《叶问3》融资路径揭秘:“电影+互联网金融”没错,它的问题在于“互联网金融+电影”

  伊始,“电影+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是在一片叫好声中走向公众视野。而《叶问3》的“假票房”事情却将其拖入舆论的唾沫之中。

  2015年夏,《大圣归来》高揽近10亿票房谢幕,而更具话题性的是,参与该片的89位众筹投资人获得超过4倍投资收益,人均获益25万元。除电影票房分账外,众筹投资人还会获得游戏授权、新媒体视频授权、海外分账等收益。

  《大圣归来》众筹案例的成功,让电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迎来井喷式发展,各类众筹网站纷纷上线影视众筹项目,P2P平台也推出与影视相关的理财产品。不过,《叶问3》的“假票房”事件曝光后,投资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引以为傲“互联网金融+电影”的创新模式却遭遇激烈质疑。

  就电影工业而言,影片质量的优劣、票房高低原本不值得讨论,但从商业模式考究,为什么电影+互联网金融的方式能受到好评,但互联网金融+电影的路子却走不通呢?此中差别,值得深思。

  从电影的流程来看,剧本、拍摄、制作、宣发等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融资支持。目前市场上所出现的电影+互联网金融,主要集中于电影宣发阶段的项目融资。原因在于:对投资者而言,进入宣发阶段意味着电影项目的存活率更高,而投资电影的早期阶段风险较大;对于融资者而言,一是降低成本,通过互联网得到相对便宜的资金,二是培养电影的核心种子用户,三是博得新颖的宣传噱头。而且,对于电影宣发而言,宣传效果和获取种子用户比融到钱更加重要。

  稍总结一下市场上“电影+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方式。

  互联网众筹:目前,不少众筹平台上都有上线影视众筹项目。前文所述《大圣归来》则是依靠出品人的微信朋友圈获得89位众筹人,他们以少则一两万元,多则数十万元出资,合计投入780万元。除金钱投入外,众筹人在影片上映时贡献了200多场包场,还在北京三里屯、上海人民广场地铁口等户外广告位免费提供长时间的宣传。这批众筹人成为了《大圣归来》的早期种子用户,对影片口碑的传播带来巨大影响。

  线上理财产品:以阿里的娱乐宝、百度的百发有戏为例,通过线上理财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将融资项目包装成理财产品。阿里娱乐宝与国华人寿合作,投资金额用于购买国华人寿的保险理财产品,再将资金投向影视项目。百度的百发有戏则是和中信信托合作,通过单一信托将资金投向影视项目。这类模式的实质与众筹类似,但碍于众筹人数不能突破200人的监管限制,通过保险或信托可在产品设计上获得更充裕的空间。

  P2P投资:不少P2P平台都有上线影视投资项目,以电影的预期票房收入作为债权收益通过网贷平台对接投资人。这类产品结构相对简单,不再举例。

  电影+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一定市场规模,甚至细分出了多种合作方式。有人将《叶问3》问题归咎于影片本身质量欠佳、票房受挫。但通过互联网金融融资的电影不止《叶问3》,质量更差的也有不少,为什么偏偏是它需要“买票房”呢?“烂片说”恐怕经不起推敲。那么,它究竟为何走向舆论风暴眼?不妨推导一下这部影片的融资路径。

  在苏宁金融上,《叶问3》影视众筹的项目得到5100人支持,目标融资500万元,已筹资金突破4000万元,达成810%。投资额度分为1千元、5千元、1万元、2万元、5万元五档,投资预期收益为年化8%,另附带电影票、签名海报、首映礼门票等不同种类的福利。此外,如果票房超过5亿元,还将获得部分浮动收益。这款产品看起来是电影宣发培养种子用户、运营粉丝经济的好手段。

  但在当天财富的平台上,一款“咏春盈泰”的投资类产品也是为《叶问3》所设计的。该产品期限9个月,规模为2亿人民币(5万元/份,共4000份),为投资人提供预期10%年化收益率,单个投资人投资超过100万元可获明星签名T恤及电影票;超过500万元可参与电影首映礼;超过1000万元可参加明星晚宴。这款产品便引人生疑,如果是宣发项目融资培养种子用户,那得需要粉丝投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才能获得粉丝福利,这恐怕并非运营粉丝经济之道。

  此外,在京东金融等平台也有《叶问3》的众筹项目出现。多个融资项目均以同一影片的票房作为收益保障,且不论票房的真实情况如何、影片有多高的负债,用单一债权到多个不同平台重复融资本身就存在高风险。更何况,互联网金融渠道或只是《叶问3》整体负债的冰山一角。上市公司神开股份、十方控股也认购了其票房收益权的理财产品。

  由此,“假票房”事件的动机并不难理解。片方需要高票房的故事来“装修”多个融资渠道的收益——利于下部影片的融资、提振上市公司股价等。那么,“买来”的高票房电影不过是掠取资本的一个故事罢了。

  这对“电影+互联网金融”这以创新模式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若以金融为工具,用来服务电影产品的宣发。片方可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筹得更多影片放映的资源,如粉丝、口碑等。投资人的参与则可获得收益以及粉丝福利。“电影+互联网金融”原本是一条双赢的创新路径。

  但若本末倒置变成了“互联网金融+电影”,以电影为工具,服务于金融手段的牟利,将投资风险藏着掖着,甚至通过“买票房”为投资人制造高收益的童话结尾。那创新的初心就完全变味了,两种方式貌似同胞,但实则天差地远。

  电影是工业化、资本化的高门槛行业,在电影、金融、互联网多重跨界背景下,普通人当个粉丝容易,但要成为影视投资人,还得衡量电影投资的风险,更要警惕打着电影幌子的金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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